陋俗不应成为博物馆民俗展览中的“雷区”

发布时间:2013-10-17[post-views]

“民俗”的“俗”,实际上包含两层含义,一方面指通俗的、大众化的内容,另一方面实际上也包括庸俗陋俗的东西。在博物馆进行有关民俗展览的实际操作中,有时候很难处理这二者的关系。有些博物馆根本就没有有关本地民俗方面的内容,即使有,国内的一些博物馆在表现本地民俗内容时常常偏重于前者,在香港和澳门的一些博物馆碰到同类问题时也是这样。广州博物馆在展示有关民俗内容时,只展出了旧时婚俗中的服饰等物品,对本地婚俗中的一些陋俗如“打阁”(类似抢婚)等都没有反应,更不用说其他方面的内容。在澳门博物馆,有“打麻雀”(搓麻将)方面的内容,是从休闲娱乐的角度去反映的,并没有从更多层面反映这一习俗的内涵。很多人都认为“俗”的尺度不好把握,特别是有着特殊教育功能的政府博物馆在这方面很难有所作为。因此,陋俗有时就成了策划民俗展览的“雷区”。带着这样的问题,笔者在不同的场合向不同的专家请教过,得到一些启示,比如2003年11月广东省民俗文化研究会上,我曾有幸向本地的一些民俗专家请教,中山大学一位民俗学教授就认为,在民俗展览中反应陋俗应该是可以考虑的,只是在展示的角度和手段方面注意取向,同样可以达到正面的效果,至少不会有负面的影响。在此,就博物馆的民俗展览中的“陋俗”处理问题谈点个人浅见,以就教于同样也关注这个问题的有关人士。
陋俗本身也是民俗的组成部分。按照社会学和历史学研究的理论,陋俗实际上是民间习俗的组成部分之一。旧时人们的婚生嫁娶、生老病死习俗中都有一些陋习存在。我们搞展览的不去触及这个问题,有些领域的人会去发掘这样的民俗题材,文学家、民俗学家、社会学家有时候还把这些题材作为自己研究的兴奋点。搞民俗展览是一项综合的工作,它需要多方面的知识,要与多学科领域进行信息互动。与其等其他学科发展到一定阶段我们被动地去适应,还不如在策划相关展览的时候直接与其它有关学科对接,不要使“陋俗”成为我们民俗展览的一个盲区,更不能使之成为一个“雷区”。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提出过“存在就是合理”的论点,我们这里不争论这一理论在哲学上正确与否,但这些陋俗确实“存在”过。有时候,我们会发现,几乎没有一个城市在其数百年甚至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不存在陋俗。习俗中如果除开这些内容,那还是原汁原味的吗?那么这样的内容,我们的展览要不要反映,该如何反映,笔者认为既然是搞民俗展览,那就不能回避这个问题。
民俗展览既然定义为“民俗”的主题,就不应该厚此薄彼,对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着意表现,而对那些在今天的社会看起来被视为“陋俗”的东西置之不理,这样会使得民俗展览缺乏历史的厚重,形式和内容都会单薄得多。比如旧时乡村的“沉猪笼”是一种典型的陋俗,这种习俗在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都存在,一般是指家族内部用于惩罚那些违犯族规和当时社会公德的人,尤其是对待那些“不忠贞”的女性。这种“猪笼”有些偏僻乡村还保留着,可是我们在进行民俗展览策划时,一想到这是陋俗,根本连考虑都不会考虑,更不用说把这种东西当文物收藏。笔者在对本馆民俗文物藏品摸查时发现,仓库里竟然有好几双旧时女人的绣花鞋,那真是绝对的三寸金莲,这种鞋是旧时中国妇女以小脚为美的有力见证,但我们常常以为这种习俗以损害妇女的身体为代价,是一种陋俗,搞民俗展时不会想到要展出这种物品。人们从旧时的文学作品中常常可以看到有关三寸金莲的内容,如果民俗展览能从客观的历史角度展示这方面的内容,也是应该可行的。有些民俗学家认为,本土的乡土化的习俗才能有历史的积淀,所以,只要是俗的东西在民俗展览中就不应该被忽视。
民俗展览中对“陋俗”的处理,要有正确的视角和灵活的展陈手段。有些“陋俗”反映的民俗文化主题是更为生动更为引人关注的。如珠江上的花艇,在清末和民初,曾是广州主要城区沿珠江岸非常壮观的风景,它不仅对广州“水”文化的发展有所反映,而且折射出当时社会经济的内涵。那时候,从广州现在的大沙头到沙面的珠江江面,花艇几乎成行成市,成为当时广州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,广州近代很多史料中都有这方面的内容。要全面反映广州近代城市生活,没有这方面的内容,那是很不完全的。当然要在展览中反映这方面的内容,需要有正确的视角,不能被观众的猎奇心理所左右,通过客观的带有批评性的视角进行展示是非常必要的,不能因为有些观众想看什么我就展什么,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要有我们通过展览应该告诉观众什么的视角。在具体展览时,对一些确实带有色情和恐怖导向的内容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,并采取适当手段处理。我们说民俗展览中不要忽略“陋俗”,并不是要原汁原味地再现“陋俗”,更不是要渲染“陋俗”,而是通过对民俗的全面展示使观众对民俗有一种历史视角的了解,这就要靠陈列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。最近笔者承担本馆“广州民俗风情展”的任务时就对“花艇”内容给予了关注,并且有相关内容的展示,但我没有纠缠于相关内容的细节,而是作整体把握,展示的内容也是宏观层面的东西。这样,一方面能使民俗展览的内容更加饱满,另一方面也使观众能够客观了解相关信息,明白这方面内容的历史环境,提高观众参观展览的兴趣。
总的来说,笔者认为“陋俗”作为传统民俗的组成部分,在实际操作民俗展览的时候是可以反映的,但对负面的细节性的东西要注意用适当的方法处理,只要处理得好,能使我们的民俗展览更丰富更鲜活。实际上对陋俗的展示在某种意义上说对现代人们了解本土文化、提高文化素质也是有帮助的。笔者曾见到广州珠江边上有一个楼盘,挂了一条长长的条幅——“帆影阁”,初一看,这楼盘的名字很有诗意,“一片帆影日边来”,真是生动,然而,有关近代的笔记史料却记载,“帆影阁”是珠江边沙面(近代外国租界,现为文化保护区)明清时期的第一间妓院的名字,这个历史内幕如果被开发商知道,我想谁都不会用这个表面上虽然美丽,而历史上曾经藏污纳垢的名称作楼盘的名字的。同时,笔者还注意到广州地铁口曾有关于广州新会展中心的广告宣传语,有“远看如一朵白云飘荡在珠江边上,从东看去,如一条跃上珠江南岸的鲤鱼。”语句虽好,但却违背了广州传统民俗中“讨意头”的民俗,一朵白云只有飘在山头才美丽,一条鲤鱼跃上江岸还哪有生机?一般地说,我们认为“讨意头”是迷信,是陋俗,但这些习俗在普通老百姓中还有很深厚的根基,这是从事展览工作的人应该想到的。